面孔 | 張文中無罪

稿源:南方人物周刊 | 作者: 文 謝金萍 日期: 2018-06-06

詐騙、單位行賄和挪用資金這“三宗罪”全部撤銷

“今天是我人生最高興的時候?!?月31日,物美集團創(chuàng)始人張文中說。

這一天,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詐騙、單位行賄、挪用資金再審案,撤銷原審判決,改判其無罪。同時,原判已執(zhí)行的罰金及追繳的財產(chǎn)50萬元人民幣,依法予以返還。

張文中在2009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,罪名是詐騙、單位行賄和挪用資金。當時河北省原審法院的原判認定,物美在申報國債技改貼息項目上弄虛作假,騙取3190萬元國有資金,張文中付給他人500萬元“好處費”,并挪用4000萬公司資金為個人申購新股,獲利1000萬元。

在最新的宣判決定中,最高人民法院表示,物美有資格獲得原判中被稱為“國有資產(chǎn)”的3190萬元資金,而購買股份是正常的商業(yè)交易,物美不存在行賄;同時,本案后續(xù)的國家賠償、已執(zhí)行罰金及追繳財產(chǎn)的返還等工作也將依法啟動。

據(jù)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情介紹,張文中服刑期間兩次減刑,并于2013年2月6日刑滿釋放。2016年10月,張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,后者于2017年12月作出再審決定,并于2018年2月12日公開審理。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無罪后,壓在張文中身上的詐騙、單位行賄和挪用資金這“三宗罪”全部撤銷。

張文中是物美的創(chuàng)始人,他1983年從南開大學數(shù)學系畢業(yè),先后在中科院系統(tǒng)科學研究所、美國斯坦福大學攻讀博士及博士后。1993年回國后,張文中創(chuàng)辦了信息技術(shù)公司,自主開發(fā)了一套專為超市設計的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。1994開辦物美也是因為要推廣自己研發(fā)的超市POS機,而那時家樂福、沃爾瑪?shù)葒H零售商還未進入中國。當時的物美不僅參照國外超市貨架的零售模式,零售的平均價格也比其他地方要便宜20%,大受市場歡迎。因采用了新穎的零售模式,物美發(fā)展迅速,只用一年,營收就突破了1億元。

隨后在張文中的管理帶領(lǐng)下,物美通過與國有商業(yè)企業(yè)簽訂租賃、合作、托管和合資等協(xié)議的方式進行擴張。2002年,物美與北京崇文區(qū)菜市場、崇文區(qū)糧食局、副菜公司達成合作,對方下轄的一百多家門店改造為物美超市。同年年底,迅速擴張的物美年銷售額已實現(xiàn)45億元,在全國連鎖百強排名中上升至第12位。2003年11月,物美在香港聯(lián)交所掛牌交易,成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國內(nèi)民營零售企業(yè)。

上市之后的物美擴張速度更“瘋狂”。2003至2006年間,物美先后收購或控股北京第五大超市、京北大世界、日本大榮集團旗下的天津大榮、北京第四大零售商美廉美超市和上市公司銀川新華百貨等,整合了全國二十多家企業(yè)近400個網(wǎng)點,門店覆蓋華北、華東,已經(jīng)是國內(nèi)最大的零售企業(yè)之一。

在張文中的設想中,物美還要從京津走出去,西至西北,東至華東。然而,一切在2006年戛然而止。這一年,張文中接到中紀委協(xié)助調(diào)查的通知,隨后辭去董事長職務,緊接而來就是牢獄和審判。

張文中的離去,讓物美錯失很多機會。比如2007年,原本計劃收購江蘇時代零售,最終失利,也錯失了布局華東的機遇。之后,是緊接而來的電商時代,更讓物美錯失了擴張、變革和擁抱“新零售”的機會。

2013年,張文中出獄后即開始管理物美,并開始了新一輪并購擴張,包括以14億元收購中國百安居70%股權(quán)、收購零售品牌“統(tǒng)一優(yōu)瑪特”等。

今年他更是高密度地公開亮相。1月時,他首度以新零售平臺多點董事長的身份從幕后走向臺前,宣布“多點Dmall”為物美全渠道轉(zhuǎn)型新零售的主要途徑。今年4月,物美宣布以15億元買入韓國超市樂天瑪特華北區(qū)域的21家門店,并將之逐步納入“多點”系統(tǒng),進行“新零售”改造。

這一系列舉動表明,張文中正在努力帶領(lǐng)物美追趕落下的時間。但在大賣場衰退的大背景下,物美能否趕上發(fā)展的步伐將面臨持續(xù)的考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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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時間:2024年10月21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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